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城鎮自來水用戶和供排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提高供水服務質量和市民節水意識,保證新建供水廠、污水處理廠及其管網正常運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實施城鎮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F將改造方案印發給你們,望認真遵照,組織實施。
附:《嫩江縣城鎮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實施方案》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改造實施方案
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活用水需要,保障城鎮自來水用戶和供排水企業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自來水用戶水費計量與收繳,化解供水與收費矛盾,提高從水服務質量和市民節水意識,同時為我縣新建供水廠、污水處理廠和城鎮新管網投入運行做必要的準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等法律和規定,決定對城鎮自來水用戶實施“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一)“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是指一個用戶安裝一只計量水表,水表安裝在住宅或其它建筑的公共部位集中設置,城市供水企業按戶計量收費。
新那家房屋(含在建)開發、建設應嚴格按照“一戶一表、水表出戶”集中設置,以及生活、經營分開的原則進行設計、施工。已建房屋根據用戶現有水表情況分類實施改造。
(二)實施城鎮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應遵循“積極、穩妥、規范、有序”原則,采取先易后難、先急后緩,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辦法,分期分批組織實施,并按著我省先行改造市縣的好經驗,好做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不斷提高改造質量和效率。
二、工作任務
根據目前城鎮自來水用戶情況,需進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的總戶數為2.74萬戶,此項工程計劃用兩年時間完成。其中,2009年完成1.5萬戶;2010年完成1.24萬戶。
三、實施辦法
(一)由水務集團負責實施具體的改造工作。水務集團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新建、已建住宅“一戶一表、水表出戶、集中設置”改造的技術、安裝、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等規范,并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按規范操作。
(二)新建綜合樓必須設置管道井,實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集中設置”。建設單位應委托城市供水企業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組織施工。開工前,將給水安裝圖紙報供水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工程竣工后,由城市供水部門參加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供水企業將不予供水。
(三)現有住宅“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改造,應采用區域整片改造與單元整體改造,應采用區域整片改造與單元整體改造相結合的方式統一實施。區域整片改造是指對劃定區域內成套居民住宅實施的改造,單元整體改造是指對整片改造區域外供水條件滿足改造要求的成套居民住宅實施的改造。
(四)改造后,水表、、管道及相關設施的管理責任以水表為界劃分,水表前端(含水表)至主管網閥門由供水企業負責管理維護,水表之后至居民住宅戶內用不設施的管理維護由住戶自行負責。
(五)改造施工范圍劃分。居民室內的管線及設施,其材料和施工由住戶自行負責。樓房內、外主管道、水表箱、水表、閥門、保溫設施、進戶穿墻孔及管線入戶一米,由水務集團負責統一施工。
(六)居民用戶應積極支持和配合城市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改造工作。對暫未實施水表改造的無表戶,由供水企業與住戶簽訂《供用水合同》,按原有規定的標準收水費。
(七)實施城鎮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工作的單位 ,以及所涉及的房產、物價、信房、消協等部門,應積極向用戶做好宣傳解釋和疏導工作,進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努力提高優質服務。
(八)已建住宅“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后,樓房物業管理部門必須做好樓梯通道的防寒保溫,包括單元門、樓道窗戶玻璃及時修補完善。其中棄管樓房由縣房產局負責。
(九)新建安裝和已建改造“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竣工驗收后,供水部門應與物業和用水戶簽定供用水合同,約定產權歸屬、維護管理和明確供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
四、技術要求
(一)對已設“一戶多表”的居民住宅,必須按“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形式進行改造,將原有多塊計量水表改造為一只計量水表。
(二)已建住宅“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改造,可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形式,有條件的應盡可能采用統一的改造形式。安裝要美觀,不得妨礙用戶的通行,滿足防凍及日常抄表和維護要求。
(三)供水計量水表必須采用經過縣質量技術監督(計量檢定)部門強制檢定合格的產品,并納入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管理范圍。逐步推行水表戶外自動抄表計量新技術。
(四)科學選用合適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屬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原則上必須采用PPR管材,禁止使用普通鋼管進行施工。
(五)在改造過程中,如管道及附屬設施暴露在外,應按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節能保溫措施。
(六)單元樓道內施工,要求統一設計、統一材料、統一進戶穿墻孔位置,確保樓道內整潔、美觀。
五、改造資金的籌集
(一)推行城鎮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改造所需費用,居民部分按照政府、供水企業、受益用戶各分擔三分之一的原則進行解決,各方共同努力,促進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縣政府對此項工作給予政策扶持,凡城市供水“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工程涉及道路施工、綠地占用及穿越有關市政設施的,其挖掘費、占用費等行政性規費予以免收。
(三)新建(含在建)住宅“一戶表表、水表出戶”所需費用,列入樓房建設成本,不得單獨向購房戶收取。
(四)對已建樓房推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改造費用,經縣物價局審定,按戶核定每戶平均改造成本為843元。其中,縣政府和供水企業出資三分之二,居民用戶出資三分之一,即每戶收取281元。商服、機關、企事業單位,實行單體樓核算,各戶應承擔的費用按實際發生計算,物價管理部門負責監督。
(五)對改造范圍內享受低保待遇的用戶,由民政部門核準并給予適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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